员工不打招呼离职是否违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,具体来说就是需要区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的情形。劳动合同法律赋予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,当用人单位没有过错时,员工辞职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,此时员工不打招呼离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。而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,比如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员工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要提前通知,即此时不打招呼离职不违法。
法律依据
《劳动合同法》
1、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
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2、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
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